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简称《要点》)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宜宾银监分局结合宜宾' 银行业监管工作实际,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面向社会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宜宾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要点》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以四川银监局官方子网站为主公开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同时有效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等工作,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升' 银行业监管服务形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6年宜宾分局认真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公示要求,按时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材料,并由四川银监局进行统一公开。全年共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85项,其中:机构准入类31项、业务准入类16项、高管准入38项。按照省局要求,公开分局2004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信息28项。实现年内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公开透明。
(二)主动加强工作信息的宣传展示。宜宾分局在办公大楼入口处设立示意牌,向公众公开分局内设部门楼层分布,为银行业机构和公众人员到分局办事提供便利。通过楼道展板,以图片、文字、表格等丰富的形式展示分局监管工作信息以及监管文化建设情况,方便公众多角度了解分局监管工作。
(三)积极开展金融宣传教育服务。2016年,宜宾分局深入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等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面对面解答金融消费者的疑问,活动范围达到全市八县两区全覆盖。
(四)认真做好' 舆情监测工作。宜宾分局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舆情反映及时改进金融服务,赢得了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宜宾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宜宾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宜宾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
2016年,宜宾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及时将分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结果报送四川银监局,由四川银监局统一公开,方便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众获取并监督,推动了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及行政处罚结果准确、及时、完整地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通过公开内设部门楼层分布、在办公区域设立监管工作展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分局的监管工作,接受银行业机构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通过银监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明确相关受理程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并通过银监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宜宾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公开原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分别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五)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明确了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牵头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岗位的职责明确到个人。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给予充分保障。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送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监管工作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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