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运城银监分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运城银监分局认真贯彻银监会、山西银监局和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银监会官网山西局子网页、信用山西、分局大厅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新闻媒体、金融知识宣传等渠道和形式,围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 银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中国银监会党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山西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各银监分局行政许可信息主动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研读、掌握精神,并严格执行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主动公开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况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均进行了公开,并在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及职责,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运城银监分局通过银监会官网山西局子网页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在“信用山西”网站上公开“双公示”信息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运城银监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运城银监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运城银监分局未向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运城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途径需进一步丰富,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等不足。2017年,运城银监分局将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政府信息收集、编辑、报送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发布机制,形成各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做好信息收集、保密审查、公开审定的基础上,合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多切实可行的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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