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南大营子分社开业的请示》(红农信发〔2017〕5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大营子分社开业。营业地址:赤峰市红山区南大营子村委会临街商厅。
二、核准南大营子分社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经'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联社自我分局做出本行政许可决定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内开业,开业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17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赤峰银监分局关于同意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大营子分社...》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