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银监复〔2017〕14号
' target='_blank'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山西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杨婧拟任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邮银请〔2017〕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运城市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送我分局。
二、杨婧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运城银监分局
2017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运城银监分局关于核准杨婧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