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行《' 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关于淄博商场西路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淄中银报〔2017〕32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 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 target='_blank'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商场西路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新村西路支行。
二、你分行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原《金融许可证》、你分行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本变更事项涉及工商、' 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分行应于6个月内(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10月10日)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四、你分行要将该机构变更事项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中国银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17年04月10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淄博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商场西路支行更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