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更名武阳信用社的请示》(漳信联发[2017]15号)收悉。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定西银监分局行政许可委员会2017年3月31日第2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更名为“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阳信用社”。
你联社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此文及更名前金融许可证到定西银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持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社会公告等事宜。
你联社应于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4月7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定西监管分局关于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更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