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刘丹平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浦银发〔2017〕11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刘丹平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和讯网今天刊登了《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刘丹平任职资格的批复》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