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银行:
你单位《关于东莞银行谭莉红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东银发〔2017〕14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谭莉红任东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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