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企业互联互保贷款风险隐患的通知》,意在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
文件指出,近期,山东、辽宁等地相继出现部分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事件,对信贷资产安全和当地经济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
文件要求,各银监局摸清当地风险底数,制定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各方责任,统筹分类处置,做到因企施策。具体来说,各银监局要立即行动,指导辖内'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进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互保、联保、循环保情况,包括客户名称、贷款余额、分类结果、贷款质量迁徙趋势以及民间融资余额等。
同时,要将贷款质量下迁趋势较为明显、关联互保层次过于复杂或资金链断裂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高风险”客户,实行专门的名单制管理。
文件要求,各银监局要将风险底数、风险隐患和高风险企业客户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告银监会。
文件还指出,对于高风险客户,各银监局要指导' 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政府牵头、市场主导、法治保障、多方参与”的原则,及时制定完善风险处置预案。要始终坚持地方政府是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重要前提,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汇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处置进程的风险和分担补偿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外,文件表示,各银监局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近期发生的风险事件为鉴,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的研判、管理和应对。要健全关联互保风险的预警指标体系,加强风险的持续监测、实时控制和动态管理,着力对民间融资占比较高以及钢贸、煤炭、电解铝等周期性较强行业的企业客户进行重点盯防;持续加深对经济新常态规律的理解和把握,尽快摒弃“规模导向”和“速度情结”,扭转贷款风险管理中过度依赖抵押担保的做法,充分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切实增强对经济周期风险的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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