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后买银行' 理财产品要注意了,“双录”是必经手续。根据银监会下发的《'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从10月20日起,' 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理财产品销售专区,并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银行积极准备
所谓“双录”,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时,需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要在销售专区进行。根据《暂行规定》,录制时,投资者需与银行工作人员同框入镜,在听取后者介绍业务并确认知晓风险、同意办理业务后,即完成“双录”。影音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和连贯,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面部特征必须清晰可辨,录音可明确辨识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语言表述,并与录像画面保持同步。对于录制的内容,必须包括产品类型、发行机构、风险等级、收益标准、产品匹配度、投资方式、销售人员注册号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银行都在为全面落地“双录”工作积极准备。沪上大部分银行已设立销售专区,从销售人员介绍理财产品开始,电脑上或桌上就有摄像头录音录像,整个过程中,包含对产品的介绍、风险提示、客户的风险评估、理财咨询等内容。
保护双方利益
近年来,去银行买理财产品成为普通投资者主要的理财方式,但相关投诉、侵权事件频发,如“飞单”现象,既非银行自有理财产品,也不是和银行签订代销协议的产品,一旦发生兑付风险往往难以解决。而更普遍的现象是,投资者买理财产品只认准收益高,却对自己需要承受多大风险并不清楚。
为此,银监会近年陆续推出“双录”措施,从2013年提出银行理财“双录”概念,到2016年“双录”原则性指导意见出台,再到2017年8月23日“双录”政策进一步细化及深化监管,明确除代销国债和实物贵金属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理财或代销其他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从消费者角度看,“双录”强调对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未来出现纠纷,录音录像能“还原”当时现场。从银行角度看,“双录”能避免与客户发生纠纷,对于举证责任或未来可能出现的矛盾消除会起到证据支撑作用。据悉,去年上海银监局收到的理财、代销类投诉举报事项同比减少55%,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当然,并非所有理财投资都要“双录”。根据《暂行规定》,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线上渠道购买产品,由投资者自行操作,不需“双录”。
(责任编辑:娄在霞 )和讯网今天刊登了《银行理财全面“双录”倒计时》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