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编者注】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一针见血地指出,部分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据透露,今年以来投资型' 保险业务高速增长,业务结构不合理的风险日益突出……
保监会:险企投资太冲动
“前一段保险公司重组,使得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了显著改善。今年资本市场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明显掉下去了。”吴定富在昨日上午的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表示担忧。据保监会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吴定富指出,今年以来,保险趋势,除了受股票 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的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吴定富说,“有些公司投资十分冲动,保监局没有处理好这个关系,还在积极推动自己所在省份投资,不考虑有关法律法规和风险问题。再次提醒保监局,不要做监管工作不能做的事情。”
吴定富刚刚签署了2008年第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6月30日经保监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出台的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将根据偿付能力状况把保险公司分为三类——不足类公司(偿付能力低于100%)、充足Ⅰ类公司(偿付能力高于100%但低于150%)和充足Ⅱ类公司(偿付能力高于150%)。保监会将对这三类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吴定富在15日的大会上表示,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改善偿付能力,以及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作者:罗晟 来源:东方早报)
1'>2'>3'>4'>5'>6'>7'>8'>9'>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