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洗钱工作的阶段性战果昨日出炉:2007年全年,央行共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350家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共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
央行昨天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的比例明显上升,显示这两类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合规程度亟待提高。中央' 财经大学中国银行(' 601988,' 股吧)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网点多,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几率相对较高;同时,洗钱等非法经济行为有许多是在基层和县域一些经济主体完成,而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恰恰多处基层和县域一级中,其管理机制亦较城市商业银行薄弱,遂给犯罪分子提供更多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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