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项排名
第一,报告期内,基于对各信托公司信托产品成立规模及管理资产规模增长率的计量模型分析得出,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北京国投、中海信托、平安信托、深圳国投、新华信托、外贸信托、衡平信托和华信信托产品成立规模位于前十位。本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规模较上月锐减,这主要源于上月中信信托和北京国投成立了两款近69亿的计划,而本月没有较大规模的产品成立。
第二,在本报告期内,云南信托、粤财信托、中泰信托、国联信托、厦门信托、上海国投、华信信托、国民信托、中信信托、北京国投占据集合信托产品加权平均收益率前十位。报告期Ⅰ内,排名靠后的信托公司如中海信托、新疆信托、西藏信托仍然没有披露详细的兑付信息,影响其收益能力排名停滞不前。
第三,风险控制方面,本期排名前十位的公司分别为华宝信托、天津信托、衡平信托、中诚信托、上海国投、北方信托、北京国投、新华信托、中信信托和深圳国投,与上期相比,前十位的公司没有发生改变。
第四,本月产品创新较少,相对典型的如中信信托发行的"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资' 基金集合信托计划之B3-0子类信托单位",该信托单位主要投向有超额抵/质押担保和退出预案的可转换债权投资,如被投资企业未能如期上市或被并购等,信托计划有权要求该企业偿还可转换债权本息并另外支付较高的溢价,如被投资企业不执行,则可通过变现超额抵/质押物获得现金回流。如企业如期上市或被并购等,投资者则可分享股权增值带来的超额回报。这种产品设计与典型的PE类产品相比,降低了产品的预期收益,但因为在上市形式明朗前以债权形式运作,即使上市不成功,产品仍可获得债权收益,因此这种设计也降低了PE产品的运作风险。
第五,专业能力方面,本期报告中排名前十位的公司分别为中信信托、北京国投、深圳国投、中诚信托、中融信托、新华信托、华宝信托、上海国投、平安信托和云南信托。目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主要以单一项目融资型产品为主,很多情况下信托公司只是被动的等待融资方提出融资需求,进而进行单一项目融资的产品开发,这种模式不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也不利于提高信托公司专业能力。
第六,至于产品信息透明度,衡平信托、中诚信托、深圳国投、北京国投、北方信托、国元信托、中原信托、湖南信托、天津信托、华宝信托分列产品信息透明度排名前10位。但基于对各信托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所披露信息的跟踪与统计,能够详细、及时披露产品信息的信托公司不多。建议各信托公司抱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详尽的披露各类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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