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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称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引争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刘尚希日前发文表示,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
他认为,从现实条件来看,按照家庭征收未必是最优选择。从13亿人口的巨型国家这个整体来观察,需要权衡的问题将成几十倍增加,无法实施一个超出自身驾驭能力的复杂税制。在我国法治环境不佳的情况下,税收腐败无法避免,吃亏的最终是普遍老百姓。
财政部专家称中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
据报道,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 。”
刘尚希说,虽然按家庭来征收累进个税,似乎简单合理。但是从13亿人口这个整体来观察,需要权衡的问题将会使税制变得相当复杂。
学者观点
专家:" 房产税和按家庭征个税已必行
作为税制改革的中心话题,是否应当按照家庭计征" 个人所得税和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近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按家庭计征个税是迟早的事,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也是必然的。”中央财经大学" 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但在目前的国情下,推行这两个税收政策面临着许多障碍。
施蔷生:建议尽快明确" 个税改革时间表
建议尽快明确个税综合改革、推行以家庭为主要征收单位的时间表,包括明确提出要求纳税人所必须承担的纳税基础工作。当然,也要使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用途和流向更加透明,使纳税人义务和权利对等。
刘桓:“我国先要建立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更加科学客观,这点是毫无疑问的,而且这是世界上通行的一个办法。但是问题在于操作方面比较麻烦。所以现在争论的焦点不是应不应该按照家庭征收,而是是否具备这样的征收条件。
镜鉴
香港:养家可享多项减免
香港的薪俸税相当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根据香港政府网站资料,2012/13年度香港纳税人薪俸税基本免税额(全年)为12万元,等于月均起征点为1万元。如果是已婚人士,全年免税额为24万元。此外,香港纳税人缴纳薪俸税时可获得包括供养父母、兄弟姐妹、养育子女、伤残受养人等多项税务减免。
发达国家 多以家庭课税
据记者了解,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个税都是“家庭税”,比如在德国,征税的类别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加以区分,如已婚家庭子女未满18岁、子女在27岁以下但仍在上学的、由于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如生病)造成高额开支等情形,可以少交税。法国则是将家庭人数作为纳税的参数,每个成年人家庭参数为1,每个孩子家庭参数为0.5,这样,一对夫妇加一个孩子的家庭,参数就是2.5,依此类推,家庭人数及经济状况不同,其所缴纳的所得税也不同。而日本实施“所得税控除制度”,对于纳税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费用、抚养家属所需的最低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免征所得税。
美国:低收入家庭可“负纳税”
与中国不同,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的最大收入来源,它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只要有收入的人每年都要向联邦政府申报个人所得税,报税不等于一定要缴税,而更多的低收入家庭通过报税获得政府的退税。每年4月,是美国家庭集中报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