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2日的一篇报道中,光大银行有关人士表示,面向银行高端客户发售的光大银行“阳光私募基金宝”产品完全不违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银行通过阳光私募做理财,实现了银行与私募基金的完美嫁接,是业内的创新之举。
服务于商业银行高端个人客户的私人银行部门目前普遍存在理财产品种类有限、缺乏高品质权益类产品的问题,而高端客户作为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中最宝贵的资源,银行在向他们推出理财服务的时候又极其谨慎,如何开发出一些符合客户高收益需求、风险又在客户可承受范围之内的理财产品,一直是私人银行部门非常关注的一个课题。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银行自然而然把目光投向目前市场上以高端客户为目标的两种产品:一是信托型阳光私募产品,本质上也属“一对多”的产品类型,二是即将开闸的公募基金“一对多”产品。同样,私募和公募也绝对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对商业银行高端客户市场可谓是“垂涎三尺”。
但这种彼此都存在的好感是否一定能够转化成一段美好的姻缘呢?
公募基金“一对多”是指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有100万元的最低投资额底线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200个委托人上限等一系列规定,和目前的阳光私募产品极为相似。报道显示,商业银行一些富裕地区支行的高端客户是公募“一对多”产品的主要目标,但据证监会的新规,不允许代销机构获得业绩报酬分成,这无疑极大地打击了作为“一对多”主渠道的银行的积极性,公募基金界翘首以盼的“一对多”能否“顺产”成为悬疑。
同样,阳光私募也在为如何进入银行高端客户市场绞尽脑汁。今年7月,银监会公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新规,其中第18条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 股票 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而光大银行组合5家优秀私募管理公司创新推出的“阳光私募基金宝”则被认为通过私人银行业务的形式很巧妙地规避了上述规定,但此种模式是否仅是一种小范围试点?最终能否大范围推行?银监会的态度尚不得而知。更何况,阳光私募目前遭遇了信托公司无法在中登公司开户的技术性难题,夹缝中生存的窘境极大地牵制了阳光私募在银行高端客户市场的开拓步伐。
但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一定是能够为不同层次需求提供产品的市场,像阳光私募以及公募多客户专户理财这样的“一对多”产品符合了高端投资者的需求,在监管走向成熟、市场化原则成为共识的中国A股市场,那些认识上、技术上的障碍我相信在短期内都会得以消除。最重要的是,对于高端投资者而言,由于动辄百万元的投资底线,如何去选择这一类的“一对多”产品,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又能够获得理想的收益,这又是一个新课题。
就我的个人观察而言,在“一对多”市场,公募和私募目前并无质的区别,主要的不同点在于管理人,目前一些著名阳光私募的管理人大多是曾经的明星基金经理,在以往业绩方面占据一些优势,而公募基金在团队规模上无疑占优;其次是开放和赎回频率,阳光私募频繁、便捷一些;另外就是在业绩报酬的提取门槛等方面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由于公募的“一对多”从原有公募产品的“规模第一、业绩第二”的价值取向转向了通过绝对收益获取业绩报酬,这个重大转变应该可以弥补其在机制方面的差距,投资者在“一对多”类型产品推出初期,是选择公募“一对多”,还是选择阳光私募,主要的判断标准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上,更多地研究其过往投资记录中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性,并通过一定的产品组合来降低风险。相信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之后,终会有几位“长跑冠军”出现,而他们的出现,又会带动高端理财市场更快速、良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