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力”作为入股资本
记者看到,这种双开合页的橘红色小纸的封面上,清楚地印着“华东农业科学研究所老山林场合作造林股票 ”字样,股票 上的号码为第0988号,日期为1952年5月,上面用蓝色的钢笔登记着持股票 证的主人金同秀的名字、性别和“入股种类”等条目,大小跟户口本差不多。从该本上,记者看到金同秀老人当初是以“劳力”作为入股资本的,当时的住址还是“江浦县汤泉区星甸乡”,不过,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这些称谓已不再存在,星甸乡已变成街道了。
据金女士介绍,当年刚刚成立老山林场,当时的乡政府号召大家出钱出力,合作造林。“当时说是建好后,以后有收成了,可以按股份" 分红,每年都能分到钱。”金女士说,当时她父母拿出家里不多的积蓄,另外还以参与劳动,买了一股。这本股票 证上,记者看到写的入股种类虽然是劳力,但可能当年还需出一定的资金,才有资格出劳力来获得这一股。金女士称,后来还真的每隔半年分一次钱,每次都有好几块钱,这在当时还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不知为何,后来分红就停止了。
金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她后来进入铁路系统工作,没有分红,这张股票 就锁在箱子里,随着岁月的流逝淡忘了。前几天,她在外面听到左邻右舍在谈论股票 ,还说现在买股票 做的是投资,而且时间越长,赚得越多。于是她就想起了放在箱子里的那张股票 ,投资了将近60年,那不非常值钱?
体现当时较先进的思想
随后,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老人保存的凭证,相当于股份证明,跟股票 还是有区别的。当初的“华东农业科学研究所老山林场”,如今已经历了很多次的变革,已非当初的,也很难进行认定。金女士要对股份进行认证,或者要求权益,比较困难。因此,她这一股应该价值不大。
“这种股份凭证是当时合作社体制的一种大胆尝试,甚至可能被认定是公有制下的职工持股,在当时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思想,可能在收藏界会被人关注。”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