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过中介将房屋出租,没想到租客在屋内实施网上卖淫,结果房主被罚款。事后,房主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刘某诉称,2009年10月23日,原、被告签订《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安定门外大街10号楼的一套房屋委托被告出租,并约定此房若用于违法活动,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承担200%的违约金。此后,被告违法出租该房给他人用于网上卖淫。2010年5月28日,原告作为房屋产权人被公安机关罚款4400元,原告多次要求解除合同,遭到被告拒绝,于是房主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400元及赔偿原告交纳的罚款44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