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开始,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最低800元提高至960元,公积金缴存额计算依据也随之调整。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5日起,北京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中,作为计算公积金缴存额依据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960元,北京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672元。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