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一特大骗保窝案昨日开审10人各有分工组成汽车骗保犯罪团伙
昨日,一个特大骗保窝案在深圳市罗湖法院开庭审理。这一多达10人的骗保犯罪团伙,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骗保38宗,涉案金额近90万元。
人数众多分工明确从犯罪事实看来,这一骗保集团人数众多,分工十分明确,而且每个环节的利益分配都有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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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被告人刘红宇因工作关系认识被告人秦万秋,后刘红宇为达到制造车辆假事故骗保的目的,便将其意图告知被告人秦万秋,由被告人秦万秋联系上某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理算员被告人欧湘娟,被告人刘红宇以加快处理案件为由,让欧湘娟在理算环节帮忙,并商议给予相应的好处费。
其中,刘红宇、李冬负责制造投保事故车只赔第三方车的假事故及拼造事故照片;黄卫民负责提供客户投保车辆的保单信息,每宗案件获利人民币1000元~2000元;马俊伟负责对刘红宇编造的交通事故开具维修单据及开办骗保用的银行卡,每宗获利人民币200元;犯罪嫌疑人宋卫星(另案处理)负责冒充事故车司机及办理骗保的银行卡和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瞿国平负责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每宗获利人民币800元~1000元;被告人杨笑新、冯结荣负责定损,每宗案件获利骗保金额的15%。
涉案人员共涉5项罪名这是近年来罕见的特大骗保案。因为人员众多,涉案情节复杂,法庭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该团伙涉案从员共涉及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等5个罪名。其中,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的刘红宇涉及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3项罪名。在法庭上,刘红宇承认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在其他同案犯提出质疑时,他表示以起诉书为准。
汽贸售后服务人员、汽车厂员工瞿国平、马俊伟、秦万秋、李冬、密翔等被控以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或诈骗罪之中的一至两项罪名。
被告人中唯一的女性、保险公司理算内勤欧湘娟,为使刘红宇的案件能够顺利通过审核,于2009年春节期间找到犯罪嫌疑人刘博,希望刘博在审核时予以关照,并答应会给予相应的好处费。经刘博对欧湘娟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核后,被告人刘红宇等从保险公司骗取理赔金并瓜分。被告人欧湘娟从刘红宇处共收取好处费6万元人民币,分给刘博1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因收受刘红宇行贿的5万元现金而对其进行关照,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欧湘娟承认控罪,并当庭表示退回全部赃款。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冯结荣、黄卫民、杨笑新则被控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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