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三套房停贷,有些精明的购房人想出“代买招”。不过,上海市辉煌律师事务所顾志宏律师指出,不论采用哪种方式,购房风险都“不可小觑”。
以朋友名义购买——购房后朋友“翻脸不认人”
典型案例:高先生年近四十,婚前曾贷款购置过一套房产,贷款现已结清,妻子王女士名下也有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近日高先生看中大华某楼盘,考虑到该区域房产日后的升值潜力,他准备购买一套小户型用于投资。但如果现在再购房就属于第三套房,银行停贷,思来想去,高先生就用朋友的名义来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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