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监会1月20日通知,为进一步防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和' 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发了以下通知: 一、各商业银行应当在2011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二、对商业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各信托公司应当按照10.5%的比例计提风险资本;三、信托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150%或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的,信托公司不得分红,直至上述指标达到标准;四、各银监局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资产转表、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业务。(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