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391752892

关于开展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文物博函〔2011〕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管理,我局将于近期开展文物拍卖企业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3年以上(至2011年3月31日); (二)依法成立、连续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违规经营
外汇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文物博函〔2011〕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管理,我局将于近期开展文物拍卖企业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3年以上(至2011年3月31日);

(二)依法成立、连续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理财" [热点] 经济危机中保护金钱才重要 黄金才是金钱

" 买房杀价秘笈 " 居民理财需求很饥渴 " 稳字当头 时刻提防黑天鹅出现 " 巴菲特索罗斯理财秘诀 " 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稳健一枝独秀 " 另类理财辟蹊径 实物保本有风险 " 白领支招年底香港血拼购物

(三)拥有与其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含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相适应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二、文物拍卖企业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报告;

(二)近3年来的文物拍卖业务工作报告;

(三)近3年来的拍卖纪录(可报电子文件);

(四)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近3年来文物拍卖活动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四)《文物拍卖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五)2009年度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涵盖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的《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2010年通过相关门类资格考试但尚未领取资格证书或尚未在资格证书上添加通过门类信息的人员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2010年所通过门类);

(七)文物拍卖企业与取得《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专业人员变更从业公司的,需提交原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明文件。

三、审批工作安排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文物拍卖企业申请材料的初审,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初审意见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国家文物局,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文物局对经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文物拍卖企业,批准其从事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并换发《文物拍卖许可证》。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下一篇:

4.25黄金多空争夺可双向斩利,周获利4.3万不过尔尔!

上一篇:

投资界快讯顺水鱼财经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