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在物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受房地局委托,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中心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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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全面开展,中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2010年初,根据市政府民生工作安排,制定了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简化更名过户手续措施。 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阶段的审核受理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核准划拨阶段审核受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7-15个工作日;简化更名过户手续,做到即办即结,立等可取。
工作效率的提高和业务流程的精简,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有效地提高了维修资金使用效率。2010年,中心核准使用维修资金1013.3万元,已划拨488.6万元,同比增长4.6倍,受益业主9629户。截至2010年末,累计归集维修资金18.2亿元,共计30.8万户;核准使用维修资金1013.3万元,已划拨709.3万元,受益业主1.3112万户,得到上级领导、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记者 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