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莒县在全县中小学校推行民主理财小组管理制度,强化对全县中小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管。
构筑民主理财队伍。各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由3人组成,通过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小组成员须经县财政、教育部门培训,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熟悉基本财务知识,能公平、公正处理学校财务开支账务。
突出重大事项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预算、重大支出事项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管理、资产处置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参与研究学校50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并有权拒签不合理开支,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
强化日常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小组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库存情况等有关会计账目,每月对学校发生的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支出凭证背面加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私章,方可进行报销入账。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每月5日前,各学校将财务收支报表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教职工及社会的监督。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理财小组要及时向校委会反映,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