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一过,前期异常火爆的银行理财产品也瞬间降温。记者昨日进入中国' howImage('stock','1_601939',this,event,'1770') 建设银行(' 601939,' 股吧)网站中的理财产品一页发现,建行近半个月内集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在6月30日戛然而止。伴随着大面积的停售,依然在售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明显降低,如7月1日开始起售的一个14天期理财产品的年化利率是3%,27天期的年化利率是3.5%,这与前期高点8%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经济危机中保护金钱才重要 黄金才是金钱巴菲特索罗斯理财秘诀 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稳健一枝独秀 风险 中国' howImage('stock','1_601398',this,event,'1770') 工商银行(' 601398,' 股吧)AFP金融理财师钟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前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火热推出与各大银行受困于20日提交准款和30日中期业绩时点有很大关系,巨大的资金压力使银行费尽心思揽储。而30日一过,银行“临时抱佛脚”揽储的目的已达到,理财产品的火爆程度自然也瞬间降温。而在这半个月如洪水般汹涌而来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发行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所以银监会才会及时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半个月从4%到8%
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里,各大商业银行以近似“促销”的形式疯狂推出各种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因收益率相比以往大幅提高而在市场上得到了热烈响应。
据统计,6月中旬以来的半个月时间里,十天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年化回报率达5%~8%,如' howImage('stock','1_601169',this,event,'1770') 北京银行(' 601169,' 股吧)(601169,股吧)(601169,股吧)长沙分行祭出“跑赢CPI”的高收益大旗,其发行的一款7天、14天型短期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72%、7.98%,为活期存款的10倍以上。而此前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4%左右。
湘财证券银行行业分析师许颖聪告诉记者:“很明显地,在6月14日' 央行宣布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时,各银行就面临20日提交存款的压力。同时,从6月起,月度日均存贷款比考核制度已经正式实施,存贷比的"半年大考"和半年业绩考核也给各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于是,我们看到进入6月下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一路飙升,隔夜拆借利率在6月22日达到顶峰7.47%。在这背景下,银行不得不充分利用理财产品来揽储。”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6月中旬(2011年6月9日-6月15日),银行共发行255只理财产品。从投资期限的分布来看,六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88%,其中主要以1个月以下的超短期为主。而这个数据并不包括六月下旬的理财产品的数量。
在临近月末时,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也从最高点7.47%滑落至30日的4.9983%,短短一个星期内下降了33%。而记者发现在6月25号左右发放的理财产品到期时间往往也扣准了6月30日这一天,因为对银行而言,届时这批到期的理财资金可以算作银行的存款纳入考核。
记者同时发现,在6月30日,相当多的高价短期理财产品也纷纷停止销售,同时还在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大幅下降,如建设银行7月1日开始起售的一个14天期理财产品的年化利率是3%,27天期的年化利率是3.5%。
“从4%到8%再到3.5%,理财产品经历了从理性到疯狂再回归理性的过程。在这背后,有收益率大幅提升的利益诱惑,也有银行差钱的无奈背景,更有银行在"逼上梁山"后的疯狂举动。现在,月末已过,银行们暂时过了一关。以后,这种现象并非就不会再次重演。” 钟凯认为。
理财产品弊端渐显
在银行理财产品火爆异常的同时,业界出现了指控理财产品弊端的声音。
6月29日,中金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表示,尽管作为衡量广义流动性重要指标的M2增速已明显下滑,但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导致金融机构的存款结构发生变化,为判断当前的流动性带来不确定性。
实际上,中金早在今年6月13日的研究报告中便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对流动性判断的影响。其中指出,2009年下半年以来,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发展迅速,虽然央行今年1月份叫停了纯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售,但债券类和股权类的理财产品发行量仍然屡创新高。
中金报告也指出,理财产品的大量发售导致居民存款下降。居民存款购买了理财产品,而理财产品大多数是融资票据、金融债券和各种企业债券,因此最终居民存款转化成了企业存款和同业存款,其中同业存款并不计入M2,导致M2广义流动性低估。
中金一位分析人士还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影响了股市,理财产品高收益率、非保值的特征,反映它更多是用于满足企业短期融资的需求,股市面临了一定的资金挤出效应。
德邦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雷鸣则告诉记者:“在我看来,银行理财产品对判断当前流动性并无太大影响,因为结合近期理财产品的特点来看,普遍收益率变化大的都是1个月内,时间非常短,再加上这是在银行确实很差钱的情况下发生的,以后同等情况发生的机遇不大。而对股市资金有影响,这倒是有道理。毕竟,理财产品的收益比股市上赚钱稳定得多。”
而另一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在宏观经济和资金评估上,其在发放时的管理和对投资者的信用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成都一位王姓投资者昨日心急火燎地给记者打来电话,向记者诉说了这样一个情况:“我几天前在建设银行买的理财产品,今天到期,利息已经回来了,但滑稽的是本金竟然没给我。我打电话过去咨询,那边说三天之内给我。哪有这样的道理?这个理财产品的介绍中明明承诺本金和利息会在期满之日一并交给投资者,现在竟然暂扣我的本金,这也太不守信用了吧?”
许颖聪说:“众所周知,银行在近半个月集中发放短期理财产品是为了揽储,目的就是为了收钱,自然在产品的风险评级和对投资者的信息发放等环节考虑会不周到,尤其是月末,接近30日这天的资金返还,肯定会先满足银行自身的一些需要,对投资者资金返还延迟就很容易理解了。”
事实上,目前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方面确实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或许正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银监会才在29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剑指银行理财产品的不规范销售,强调商业银行必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办法》顺势推出
据悉,《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就是针对银行理财产品乱象。《办法》要求今后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必须按五级分类原则,不同级别理财产品起售金额在5万-20万元不等。目前银监会对理财产品销售门槛只有一个“起售金额不低于5 万”。银监会还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对客户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此外,这份征求意见稿还为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划分了具体的金融资产认定规模。
《办法》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后,会做适应调整,同时要求银行根据《办法》对产品和客户风险评估,进行系统的调整和改进。2012年1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银监会首次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出台的统一规范。此前,早在2005年,中国银监会曾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角度,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审慎尽责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二是为防止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评级,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按照风险匹配原则的目的要求银行做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雷鸣对记者说:“《办法》选择在这个时期出台,确实有一定的针对性。因为或许银行理财产品的火爆在以后还会不定时的出现,那么,合理、规范的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对稳定市场金融秩序,以及最大限度地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