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柳斌、实习生程志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日前新推出的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可解除购房者还贷提款的奔波之苦。购房者只要办理相关手续,便能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还款可提取余额,每月直接转存到借款银行开设的还贷账户内进行还款。
据介绍,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无逾期、银行还贷账户与公积金缴存账户未被冻结的市民及配偶均可申请委托提取业务。办理业务的购房者,首先须办理协议签订手续。签订协议时,需要委托人亲自到场。
委托人为职工配偶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委托人是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凡因偿还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在与中心签订委托还贷提取协议后,由中心从职工首次还贷满一年\(连续偿还12个月\)的次月开始,每年定期为职工代办一次提取,实现自动划转。
此外,凡发现委托人尚有逾期贷款的,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为委托人代办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