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有消息称,国税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据此,针对' 个税法修订后可能出现的“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国税总局认为其违背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也打击了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国税总局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
“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昨天表示,该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