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9年2月,本市工商部门已经对住所创业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形成《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对从事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的企业,允许其在区县政府提供的场地集中登记注册后,就可以在家办公。”
但这样的规定,却和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冲突。“《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中指出,‘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刘小龙等代表认为,工商部门和物业部门的政策冲突,使“居家创业”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一方面是居家创业的SOHO族对拓宽创业渠道、激发创业活力,缓解就业压力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现有政策层面的矛盾,也让推进“居家创业”的过程可能存在冲突和隐患。对代表们指出的问题,市人保局给出的办理答复是“解决采纳”。
“代表分析了鼓励‘居家创业’的必要性,以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冲突。”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消除‘居家创业’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居家创业’服务体系”等建议,都十分可取。
相关负责人同时透露,在采纳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今后本市居家创业的SOHO族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对于在公共集中注册地工商登记的居家创业者,给予融资、房租补贴等政策支持。”同时,人保局方面表示,还将不断优化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专家咨询,加强跟踪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