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一强制分红是利好?
证监会新主席郭树清上任的第一把火就直指多年来一直纠结投资者的上市公司分红一事,制定并出台了上市公司分红改革新政,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并从新股上市做起。
对此,市场一片叫好之声。但是,分红真的那么美好吗?
一方面,A股股市里常常出现“高送转题材”,例如10送10转10股,对投资者而言,这种炒作毫无价值的资本游戏,其实质仅在于左手倒右手。
高送转是指较高比例的送股和转股,表面上投资者手中的股票 多了,实际上不会给投资者也不会给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送股是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一种形式,即利润转增股本,投资者手中的股票 虽然多了,但价格除权后,投资者的股票 市值并不会发生改变。而转股是指上市公司将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结果与送股类似,投资者手中股票 虽多市值却不变。
另一方面,现金分红也并不总是对投资者有利。
老股民周先生表示,现金分红确有必要,但他个人是反对成长性公司现金分红的。
周先生说,从定性分析来看,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是好事。但从阶段性投资的定量分析来看,现金分红就不一定划算。尤其是企业处于扩张期,自身积累不足以支撑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还需要在市场股权融资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于股东并不划算。
首先,上市公司一方面需要股权融资,让投资者继续投入以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却要进行现金分红。其中,现金分红10%的所得税就是投资者的损失。
其次,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不仅仅损失了所得税,还有着更多的损失。
周先生对此举例说明:
假设有条件一模一样的A、B两家公司,目前每股净资产10元(期初净资产8元),净资产收益率20%。如果每股净利润2元,交易市净率2倍,市场价20元。无论哪家企业,投资者这时买入1000股,需要投入金额20000元。
假设A公司现金分红,比率为50%。投资者拿到现金分红税后900元,然后拿现金分红转投资买入股票 45股,加上原来持有的1000股,目前持有股票 1045股。下一年,公司期初净资产成为9元,按照20%的净资产收益率,实现每股净利润2.25元,期末每股净资产11.25元,市场交易价22.5元。此时,作为股东拥有公司权益11756元,拥有市场交易价值23513元。
B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那么,投资者依然持有股票 1000股。下一年,公司期初净资产10元,按照20%的净资产收益率,实现每股净利润2.5元,期末每股净资产12.5元,市场交易价25元。此时,作为股东拥有公司权益12500元,拥有市场交易价值25000元。
“很显然,经过一年的现金分红后,B公司的投资者拥有权益12500元,高于A公司投资者11756元的744元或6.32%。”老股民周先生说,市场交易价值也是如此。
“问题在哪里呢?”周先生解释说,问题一是现金分红的所得税部分,二是现金分红转投资的溢价损失。也就是说,投资者拿到的现金分红是公司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的90%。“你转投资的时候,你得花两倍的溢价去买标的公司的净资产。”
周先生进一步分析说,“假如没有这1元钱的现金分红,那么投资者依然拥有这1元钱。但是,当上市公司把这1元钱进行分红,投资者所拿到的0.90元去购买的权益就只有剩下0.45元了,整整损失了现金分红部分权益的55%。”
因此,这是周先生反对成长性公司一方面股权融资满足公司发展,一方面现金分红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