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梅州12月19日电(张乾铄 许青 妍菡)广东侨乡梅州市19日向社会通报,即日起该市实施《梅州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凡在该市范围内举报消防违法核查属实的,当地消防局将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为举报案件相应罚款金额的20%,最高奖励额度为10万元。
《办法》明确指出举报投诉的内容为“三合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自动消防设施、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安全疏散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梅州市范围内发现《办法》所列四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函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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