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晨玮 李茜)昨日,本版报道银行理财产品花样翻新太快、让人眼花缭乱的消息后,有储户反映,其实,银行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的,而“理财师”往往只向客户强调产品的收益。
昨日,储户李女士介绍,2008年,她在武昌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分批投入资金,周转两年,预期收益至少8%。”李女士便毫不犹豫地签下购买合同,并分次投入了共计8万元。没想到该产品到期时,亏损近2万元。面对宣传单上“预期收益率为8%—40%”的宣传语,李女士前去“讨说法”,她认为工作人员此前并未告知产品风险,有夸大收益率之嫌,但最后,此事不了了之。
李女士算了算,如果当时把这些钱转为定期存款,能赚利息6000余元。从此,李女士对理财产品敬而远之。
记者以储户身份到银行咨询投资理财时,工作人员均热情推销各类理财产品。他们宣讲的全部是理财产品的收益、如何有保障等,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基本避而不答。记者看到,在理财产品的宣传单上,大多以醒目字体介绍着产品的收益率,仅在宣传单下方有一排小字:“预期收益率仅为参考收益率。”储户不仔细看的话,根本注意不到。
业内人士透露,银行职员为保证理财产品销售业绩,难免会在推荐过程中夸大产品收益、模糊关键字眼。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欧阳红兵副教授认为,收益与风险挂钩,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应确保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当,看清条款后再做决定,部分理财产品不可“提前赎回”;此外,银行“理财师”也有义务告知风险,避免错误引导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