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基金公司拟从2011年年终考核开始,强制要求基金经理使用年终奖购买其管理的基金份额,且持有期限在半年以上。市场人士认为,此举有望吸引更多资金申购基金,也使得基金经理个人得失与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挂钩。
一家合资基金公司透露,公司拟在2011年年终奖分配上实施改革,核心在于保证基金公司业绩和资产规模的长期稳定增长。据悉,这家基金公司拟强制要求基金经理将巨额年终奖的一部分购买自己管理的基金份额,持有期不得低于六个月。具体规定是,年终奖超过150万以上的部分购买自己管理的基金。
除强制要求使用年终奖购买基金份额外,部分基金公司还打算从2011年开始削减基金经理的一次性巨额奖励,同时提高基金经理的基本收入,并对基金经理业绩的年度考核实施新方案。目的是要实现基金业绩的长期稳健,避免基金经理谋求巨额年终奖而实施盲目冲动的操作。
点评:基金经理用年终奖购买基金,从基民角度分析,这样就将基金经理个人收益情况与所有持有人绑在一起,有利于基金经理将基金做好。
基金公司从基金的长期稳健业绩来考核基金经理,也使基金经理能够稳健操作,不至于为了单个年度的排名,激进操作,排名领先自己名利双收,博输了亏损的也是基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