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向物业公司下“最后通牒”,3月底前必须“晒账本”。因为物业公司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引发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还有哪些?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还要话分两头说,一边是物业公司的入不敷出,另外一边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可以说是永远的痛。2010年4月,当时有近300名的业主和11位其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聚集在北京百子湾家园小区,声援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凤山,因为陈凤山在维权过程中遭到了殴打,并且多次被骚扰恐吓。
其实自打有了商品房,物业和业主之间就没有消停过。首先,物权法实施以来,物业公司乱花钱,社区里的一些公共设施与房屋被物业拿出去挣别的钱,业主较真起来,物业公司就会号称产权不在业主手里。第二,推诿责任。因为很多小区建成多年了,物业经常以设备老化或者其他借口擅自减少服务项目。当然很多业主是不吃这一套,最后没辙会出现暴力无头案。
据一项调查显示,在重庆有7成物业公司都亏损。其实从日常运营情况看,小区里的物业管理总可能会引发纠纷,而业主往往一遇到这种事情就是拖欠物管费。如此一来就陷入一种怪圈,比如业主大面积拖欠费用,而物业公司为保证正常的运转就会缩减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