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文化部、商务部下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虚拟货币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并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分析人士认为,《通知》意在引导网游行业规范发展,短期内将对网游厂商的营收构成影响,而在政策监管加强的形势下,企业通过模式调整来拓展新的客户价值已迫在眉睫。
禁止“开宝箱”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规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海通证券分析师王茹远认为,《通知》从规范游戏市场的动机出发,有利于打击和规范“盗号”“私服”“外挂”,以及较为隐蔽的涉嫌“赌博”等现象,但目前还需对执行细节进行进一步明确才能起到实际规范和引导作用。
市场研究机构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认为,《通知》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定义,承认虚拟货币属于财产,并提出虚拟货币的发行、流通、服务、退还、安全保障等要求,从而保护了消费者个人财产安全。另外,《通知》抬高了游戏运营商的准入门槛,表明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的决心。
受网游虚拟货币新政策出台影响,在海外上市的国内网游企业的股价近日普遍出现下跌现象,一些海外证券机构甚至还下调了中国部分网游企业的证券评级。
海通证券王茹远认为,《通知》中对网游公司影响最大的是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而目前市场上许多游戏都提供“开宝箱”类似的功能和消费方式。如果现有网游公司严格执行这条规定,预计可能会影响5%—10%的收入,其中对代理游戏的影响程度要高于自主研发游戏。而对运营较为规范、坚持自主研发的公司来说,可以较快做到符合“通知”的要求,使得收入快速得以恢复。
监管范围将再扩大
《通知》的出台向外界传递出政府正日渐加大对网络游戏行业监管力度的信号。在今年3月于上海举行的加强网络游戏监管、做好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曾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在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出版企业的监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把中国网络游戏出版产业推向以绿色网络游戏为主导的全新发展阶段。
文睿研究易飞凡表示,《通知》的关键是在后续政策上,预计一方面会拓宽监管范围,另外一方面会出台监管细则。在此情况下,他建议游戏企业当前首先要取消“开箱子”等赌博类玩法,并改革点卡寄售系统。
同时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网游行业的监管将加强,内容的分级、营销方式和媒介都或将成为监管的下一个环节。而此次网游虚拟货币新规定的出台,给运营商带来的挑战是如何在不破坏游戏平衡性的前提下,快速寻找到新的客户价值,从而刺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