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沈文)“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绩效工资制度将在全省事业单位全面铺开。
新录人员到岗次月就执行
从2009年开始,绩效工资制度率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该意见所指的其他事业单位,正是除了上述两类单位之外的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经组织、' target='_blank' >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在册在岗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2010年1月1日以后,其他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和调入人员,从聘用和调入下月起执行;调离单位的,从调离的下月起不再执行。
基础性绩效占七成
按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前者占绩效工资的40%-70%,主要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6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绩效工资的水平基准线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所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绩效工资一律用银行卡发放
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提高绩效工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同时,绩效工资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构成。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