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再次从官方传出了新说法。针对前几日上海部分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执行的“户籍未婚成年子女名下有房(包括和父母的共有产权)便不得新购住房”的规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为“误读”,表示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若不单独拥有产权住房,因婚姻等需要,还是可以新购一套住房。
有关上海未婚成年子女购房问题可谓“一波三折”。3月5日前后,自上海“外地人限购二套住房政策放松”新政夭折后,上海宝山、嘉定、长宁等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再次传出“限购从严执行”的规定,即上海户籍家庭中成年未婚子女若和父母共有一套及以上房产的,不可再买第二套房,即便是婚房也不可以。该政策被看做是上海从严执行限购政策。
昨天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年子女无产权住房”是指成年子女个人不单独拥有产权住房。他强调,该解读已通知相关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口径,对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其他问题,也将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上海绿地一位相关人士表示,“事实上,原来的政策对此规定很清楚。根据上海2011年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沪九条",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而居民家庭规定为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婚成年子女是按单独家庭看待的,即便是和父母共有一套房,但仍具备再次新购一套的资格。但是如果结婚了,他组成的家庭有无购房资格,就得看两个人名下的房产套数,两套以上,绝对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