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让你进去,是法律有规定
母子俩徘徊在网吧门外
妈妈陪着也不行?
■3家网吧连连拒绝:大人进去,孩子不能,不然我们要遭罚款
■更有网吧怀疑:这母子俩是不是在搞“钓鱼式执法”哦?
■成都律师邢连超:“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规定太呆板,呼吁增加细则
■文化局执法人员:未成年儿童可以到社区的绿色空间上网
侯先生在北京上学,儿子超超和妻子罗紫(化名)在成都生活。前晚,侯先生想通过" 视频看看离别3个多月的儿子。由于家里电脑没上网,罗紫带上儿子去网吧与丈夫相会。然而,走遍了家附近的3家网吧,母子俩都被“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挡在网吧外。罗紫质疑,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网吧消费?
想看爸爸
4岁男孩连连被网吧拒绝
前晚8时许,超超与爸爸通了个电话。“爸爸3个多月没看到你了,不知道你长高了没?快叫妈妈带你上网,让我通过视频瞧瞧。”超超与爸爸的感情很深,听到这句话,就拉着妈妈跑下楼。
小区旁边,就有一家网吧。进入网吧之前,罗紫掏出身份证。收银员收下证件时,看见了跟在她身后的“小尾巴”。“你可以进去,小娃娃不能进来!”营业员的话顿时把她给“呛”到了。上网吧,主要目的是爸爸与儿子相见,孩子不进来,她进去就失去了意义。“我们进去,既不打游戏又不上黄色网站,只是用QQ聊天。”罗紫用商量的口吻,希望对方网开一面。营业员说,如果她放行了,会害了网吧。
无奈之下,罗紫带着儿子到其他网吧“碰运气”。然而,无一例外的是,家附近的另两家网吧都拒绝了。其中,一家网吧都已收下身份证和钱,但看到小孩子后,将其“赶”出了门。回到家中,已是接近10点,小家伙没看成爸爸,郁闷了很久。
记者调查
网吧怕受罚无奈拒客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安北路、天仙桥南路、东风路和三槐树街等地展开了调查。
东安北路18号附4号,“无尽征服”网吧大门顶部、大门左侧都张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2318。当罗紫带着儿子入内时,被收银员拒绝了。
收银员说,网吧“防火、防盗、防未成年人”。对此,网吧每周都要开会强调这一点。每个月,她都会拒绝一些陪同儿童来上网的客人。她坦承,之所以会如此严格执行准入,是因为害怕网吧遭到处罚。
收银员说,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一旦被人举报查实,会面临上万元的罚款以及停业整顿,还可能被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这个规定就像一把利剑悬在头顶,丝毫不敢松懈。”
天仙桥南路34号“鑫龙网城”、三槐树街10号附1号的“龙文网络会所”和大慈寺斜对面的一家网吧看到超超后,都如临大敌,以同样的理由拒绝超超入内。甚至还有网吧怀疑,罗紫和超超是在进行“钓鱼式执法”。
“我想看爸爸,怎么这么难呢?”小家伙望着妈妈,抛出这个问题。罗紫说,她理解网吧的做法,也理解相关单位制定这个法规是为了呵护未成年人。但就是想不通,为何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都不能进网吧?
执法人员
相似情况曾被举报
锦江区文化局执法队工作人员杨陆旭告诉记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否则,将会面临停业7天至1个月、并处3000元至15000元的罚款,还可能被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
为了打击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每一家网吧门外都张贴有举报电话。今年,曾有一个母亲带着七八岁的小男孩到网吧上网,被市民举报后,这家网吧受到了处罚。他坦承,听说那家网吧被处罚时,他的内心有点难受。
杨陆旭说,条例中并没有规定未成年人在监护人陪同下是否可以进入网吧。但即使是修改条例或修改细则,也轮不到区级文化部门。他建议,未成年儿童可以到社区的绿色空间上网。
成都律师
拟上书国务院呼吁增加细则
对此,成都律师邢连超认为,网吧的做法是遵纪守法的表现,罗紫的需求也是合理的。他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是2002年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他认为,虽然条例规定了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但并没有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入网吧”。
邢连超认为,7年后的今天,上网已变成了当代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未成年人也该学会上网,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电脑都能上网,政府倡导的绿色网吧数量有限,并不能完全满足这部分未成年人的需求。“未成年人进网吧是平常寻求,执行时不应该一刀切。”他说,现行的规定显得过于简单,立法太过呆板。他将上书国务院,呼吁增加这个条例的细则,让法律能满足老百姓的合理化需求,让立法更细致更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