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 发改委、" 财政部发出通知,启动2014年"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申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市积极申报投资于软件与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技术、先进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基金。
根据发改委、财政部规定,中央财政对每支参股基金的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参股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且与地方政府资金同进同出。对投资于初创期项目资金比例超过参股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70%的参股基金,可以适当放宽中央财政出资资金参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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