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纪洪记者淦丹丹报道:5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每年7月底前,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相关信息将以对账单形式无偿告知缴存人。
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62.57亿元
据了解,我省公积金缴存额大幅增长,2011年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116.59亿元,全省实际缴存职工人数189.18万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62.57亿元,缴存余额392.42亿元,累计为32.2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66.32亿元,贷款余额196.76亿元。
目前,南昌、省直、铁路、九江、新余、宜春、上饶等公积金中心开展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有效的缓解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71.75亿元,同比增长30.09%。
2011年,全省各公积金中心提出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93亿元。截至2011年末,全省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9.52亿元。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公积金缴存将以对账单形式无偿告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是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情况的重要凭证。近年来,江西省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以明信片、短信等不同形式告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受到了缴存职工的欢迎。
据介绍,我省将从今年起,每年7月底前,将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相关信息以对账单形式无偿告知缴存人。个人账户告知信息内容包括:缴存余额、当年缴存明细、当年结息额、当年提取情况等。告知方式包括邮寄信函或手机短信等方式。据悉,6月30日前,有关部门将组织专人对缴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及对账单中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核对,确保所有缴存人员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