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特约
5月16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新修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这是自2008年该规则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新规则”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我们认为,“新规则”在降低发行人披露不足的可能性和减轻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产生的危害的同时,对市场中介机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甄别信息、对发行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作出准确判断,都考验着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同时,“新规则”也使得中介机构在要求企业进行信息披露时有章可循,有利于高效、有序的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月14日," 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保监会【2012】44号文,以下简称“44号文”),批准“保险机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 公司债等债券。”此次保监会放开保险机构投资范围,无疑将进一步拓宽险资投资无担保债券的渠道。但保险公司偿债能力仍将是制约其资金投资规模和范围的硬指标。
5月14日," 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称,2012年地方政府可自行发债省市仍仅限于上海、浙江、广东与深圳四地。但在其原有三年期和五年期债券的基础上,新增了七年期债券。我们认为额度和期限管理是出于对信用风险控制考虑,而增设七年期新品种债券则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地方政府自主空间作出的尝试。新品种的增加在丰富债券发行品种的同时,也考虑了各省市的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年限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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