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交所周二发布《深交所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南,这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深交所将从2012年5月23日起先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发行人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 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作为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
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转让单笔" 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深化"金改"的又一举措,扩大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宽了市场资金流向。”南京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周旭昨日晚间对记者表示,与民间借贷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会更受企业关注,一方面能解决中小企业借贷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使中小企业被迫借高利贷的问题迎刃而解。此前,私募债已做试点,随着正式推出,未来私募债会得到推广。
周旭认为,从《办法》来看,首先,私募债的准备门槛相对较低;其次,采取只备案不审核的手段,使手续简便、审批快速。私募债的破冰对服务实体经济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为追逐高风险高" 收益的投资者带来新的选择。记者
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