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订牛奶为例的小额交易该不该开发票,商家是否有义务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如商家不提供,普通市民该向哪里投诉?昨天,本报民生帮帮堂记者就上述几个问题,采访了杭州市国税局。该局表示,“国家有关法规明文规定,发票必须要开。”
奶企应提醒消费者
是否需开发票
市国税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因杭州市从2010年起大力推广机打网络发票,严格限制手工版发票的使用范围,对已经开通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再发售手工版发票。因为牛奶订奶点一般都设在居民区,大多是送奶工上门订奶、送奶,而牛奶企业的发票基本是网络开具的。所以,消费者索取发票,牛奶企业应予提供,但考虑到网络开票的因素,发票要在公司财务处开具,无法当场提供,须销售人员到公司财务开好后再给消费者送上门去。
据了解,机打网络发票的好处在于,有效地防范了假发票的使用,发票真假,上网一查便知。
购买小额商品也不得拒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有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故除零星小额商品(即销售达不到100元的)之外,必须逐笔开具发票。对应开未开的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的,可以不逐笔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的,一定要按规定开具,不得拒开。
浙江" 税务网董事长、首席税务师" 陈良照表示:“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
对发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6举报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市民可以拨打12366举报发票违法行为。对应开未开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责令商家限期改正并给客户开具发票,同时视情节轻重,对商家进行处罚。
当记者把这几天采访的结果,反馈给李大伯时,他表示满意。“这事有了结果,我要跟邻居们都去说一下,也要告诉送奶工,以后定期我会让他给我开好发票送过来。”李大伯说,“你们的报道我天天在看。”
采访手记
“习惯”不能大于“" 法律”
将近一个星期调查采访“订牛奶无发票”的报料,听到销售人员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发票啊,不大有人要的。”而许多消费者也在说,“好像订牛奶都没发票的呀。”显而易见,订了那么多年的牛奶,没收到过一张发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大家默认的“习惯”。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确有部分消费者不索取发票的习惯,个别商家也有“以收据代发票”或“先给收据再换发票”的习惯,但这些并不能说明所有的消费者都有这个习惯,更不能把习惯当成了规矩。况且,任何消费习惯,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消费者要不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自由,怎么做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而商家则不同,法律明确规定商家必须开具发票,商家没有不开的自由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