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远东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计划运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现将有关委托理财实施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与' target='_blank'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人民币理财产品框架合同》,合约约定: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一佳赢”永利系列A1号专属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