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16日讯(记者 林刚 王晓强) 当不少人辛苦工作攒钱买房时 ,' target='_blank' >吉林男子宋某却靠盗窃轻松按月还房贷。2007年至今,宋某先后窜至全国十余个省,在各种市场内频频盗窃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40余万元。近日,宋某在城阳一家海鲜市场行窃时被抓。宋某靠自己“走南闯北”偷来的钱财做首付在老家购房,并用盗窃来的钱财还房贷。目前,宋某已被城阳警方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4日下午,城阳一家海鲜市场内,一名男子大模大样走进一家海鲜摊位,这引起了对面业户刘先生的注意。“对面老板出去卸货了,门口用一个筐子挡着 。”眼看着男子搬开筐走近,刘先生大喝一声:“哎,你干什么呢!”男子闻声后转身就想离开 ,刘先生和其他闻声而来的业户赶过来将这名神色慌张的男子拦下,很快,接到业户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
“看着这名男子很眼熟,仔细一查果然是个惯犯。”城阳派出所的王警官介绍说,自己调取今年4月份发生在辖区的一起盗窃案件监控照片发现,眼前的男子跟监控中的嫌疑人极为相似。随即,该男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审查。经审查,该男子姓宋,42岁,吉林人。据介绍,宋某于199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出狱后,宋某“贼”性难改,又因盗窃、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据警方审查,宋某自2007年起“走南闯北”,并于2011年底用赃款凑够30多万元的首付在老家买了一套房。
“身上带着个小本子,上面记着宋某的踪迹。”民警介绍说,宋某将自己所到之处记到了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上面记录了宋某“光顾”过的吉林、辽宁、江苏、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南、湖北等十多个省的70多个城市。经初步审查,宋某涉案30余起,涉案价值40余万元。目前,宋某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从宋某的一张银行卡上发现,近两年来,宋某每次存款10000元、5000元不等。当民警追问宋某赃款的下落时,宋某竟称赃款都攒在银行卡里用于每月还房贷。此外,据宋某供述,2011年8月,自己还在山东聊城中了3000元的彩票,此后,除了积攒赃款还房贷外,宋某每月还拿出一定赃款买彩票。
“综合宋某所犯案件,他的多数目标是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的商户。”民警介绍说,宋某往往趁业主离开摊位或是睡觉、聊天等不注意之际,盗窃摊主的收费包或是收费柜。“大型市场内往往人员混杂,相邻摊位的业户应该互帮互看,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民警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