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雅文
随着' 券商资管系列新政的推出,借道券商资管发售理财产品成为第三方理财机构密集研究的问题。“未来借助这一新渠道会成为趋势,可能过几个月我们就会有实质性动作。”某国内知名第三方理财机构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目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代销' 信托、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然后收取一定的佣金。对此,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吴泞江认为,此种模式下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发展很容易受到代销金融产品数量和质量的冲击,而且在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财务规划服务的时候,容易失去客观独立性。
随着信托公司自建直销渠道以及券商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全面放开,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代销模式将面临更大考验。为此,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在积极求变,转而寻求自己设计发行理财产品,以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私募产品,为投资者管理资金。
“有限合伙制有着设立门槛低、浪费少、税收少等一系列优势,但在投资范围上相对有限。”吴泞江表示,如不能进入银行间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而近期出台的券商资管新政规定指出,在不违反' 法律、' 行政法规和' target='_blank' >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在与客户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的情况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这相当于给了券商定向资管投资的全牌照,意味着只要第三方理财机构设立的有限合伙制私募产品通过参与券商单一客户定向资管计划,就能间接突破投资范围的限制,提高自己的投资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出于降低成本以及扩展投资范围等考虑,我们最近正在研究和券商资管的合作。”国内某知名第三方理财机构相关人士表示,券商资管作为新的渠道,公司产品部门及研究部门正在积极关注,希望能通过该渠道更好满足客户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