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昨天开始实施,在接下来的1年时间里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将面临生死淘汰。记者昨天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企业了解到,目前各家均在积极准备,但尚未有企业递交牌照申请。
均称“正积极准备”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办法》中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昨天表示,对于易宝支付来说,申请牌照无疑是公司下半年重要工作之一,目前仍在等待央行进一步的具体申请办法。
环迅支付高级市场经理仲捷闻称,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申请牌照事宜。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汇付天下也都作出了同样的表态。
希望“区别对待”
记者了解到,在等待央行细则的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也在争取一些“区别对待”政策,主要集中在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和备付金的缴纳两个问题上。
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办法要求,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这意味着支付机构需要拿10%的资金作为保证金。“这一举措从制度上为客户备付金的安全提供了担保,但是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却是一个水涨船高的浮动门槛。如果沉淀资金的规定再严格,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日常经营将面临挑战。”第三方支付企业人士表示。
另一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高管也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和储值卡类的支付企业性质并不完全相同,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沉淀资金规模比储值卡类的企业小,风险也相应较低,并且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资金流动速度较快,而储值卡类企业的资金沉淀时间往往是以月甚至是以年计。“我们希望央行的细则能有区别对待。”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