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前还贷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如何使用?
答:可以使用。除了需携带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问:购商品房(一次性付款、首付)提取申请时间?
答:备案时间一年以内申请(该套房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首付,但可还满一年后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理由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 合计提取金额为截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金额。
问:首付及一次性付款提取所需材料?
答: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名卡原件(无卡职工单位填写提取证明2份)。
问:二手房首付及一次性付款申请提取的材料?
答:新产权证原件;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名卡原件(无卡单位填写提取证明2份)。
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专栏定期与您见面,若您对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办理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96319或发邮件至cdrb00@126.com进行咨询,同时还可以登录新浪、腾讯' 微博@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互动。
本报记者 李凌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