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法清查“蹭网卡”
清远市工商局经济检查科科长黄秋华表示,“蹭网卡”侵犯了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网卡的消费者的权益,对于市面上的三无“蹭网卡”,工商部门明令禁止销售。
12315投诉举报中心根据本报报料内容,要求辖区内的清城区工商所开展清查行动,执法人员针对文中所提到出售“蹭网卡”的金岳电脑城的部分商家迅速展开清查。
由于销售商家均未将“蹭网卡”摆出柜台销售,给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此类产品带来相当大的阻力。经投诉方反映,执法人员当日下午仅查到一件黑色“WiFiSKY32G”的“蹭网卡”。
据12315工作人员称,在目前相关的' 法律条文中尚找不到对此类产品的处罚依据,因此不能对“蹭网卡”予以没收。执法人员对查出销售“蹭网卡”的商家只能责令改正。
清远工商部门表示,将对三无产品加大力度查处,希望广大市民监督,并鼓励市民向12315、有关部门和媒体举报。
《无线电管理规定》不适用清查“蹭网卡”
清远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廖卫明向记者介绍,目前类似“蹭网卡”这种能够接收无线电波的设备,无线电管理部门无权直接进入市场对销售方进行查处;对组成“蹭网卡”的破解软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也没权查处。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规定》将为彻底清除"蹭网卡"提供依据”,廖卫明告诉记者,虽然该《规定》明确规定了“违反无线电管制命令和无线电管制指令的,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关闭、查封、暂扣或者拆除相关设备;情节严重的,吊销无线电台(站)执照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但此项条例适用于发射无线电的大功率设备,所谓的“蹭网卡”属于微型设备,该规定无法成为清查“蹭网卡”的法律依据。
清远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拟对清远地区类似“蹭网卡”的产品进行调查,发现无“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的产品,无线电管理部门将报工商等部门对销售商家进行查处。如有用户因被人“蹭网”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议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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