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都讯 针对备受关注iPad进口税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前天表示,注意到海关总署已经做出回应,“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海关总署此前宣布,个人在境外购买一部iPad,需按5000元的税基全额缴纳20%即1000元的行邮税。
商务部相关部门曾就iPad千元税风波向海关总署发出咨询函。商务部人士对iPad千元税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多款产品价格仅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针对对iPad征税是否有违WTO规则的问题,姚坚表示,已注意到海关总署今年7、8月先后发布了两个公告,加强和规范个人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监管。商务部认为,这是海关总署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姚坚表示,也注意到最近社会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海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做出了回应,对行邮物品的管理体制、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调整和改进旅客通关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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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征税不违WTO规定
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表示,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定。
黄熠说,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货物和物品是有区别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54号公告针对的是个人物品。
黄熠说,在税率上,目前我国对货物渠道进口的计算机整机关税税率已降到零。而对行邮物品中的笔记本电脑征税税率为20%,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实施的。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信息技术协定》适用于货物贸易。
针对不到4000元iPad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的疑问,黄熠说,海关对iPad核定的5000元完税价格是在今年5月份确定的,当时市场上的售价高的可达8000元,比现在高许多。在当前这样一个市场内容丰富、变化快的时期,试图让《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实时反映市场上的各项变化是不太现实的。
黄熠说,目前对个人物品中包括iPad在内的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符合国际惯例,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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