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公告称,为改善客户感知,使客户享受到“更优惠的资费,更广泛的覆盖”,中国' 电信集团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1日起,推出与沃达丰公司合作的天翼国际卡(新),按新卡新资费、老卡老资费的原则,对天翼国际卡(新)、原天翼国际卡、**133业务、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呼叫转移业务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公告显示,此次推出的天翼国际卡(新)业务采取两种收费标准:C—G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资费标准、C—C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资费标准。2010年12月1日以后办理的天翼国际卡(新)用户将执行新收费标准,而12月1日前办理的原天翼国际卡仍执行原资费。同时,所有天翼用户的C—C 漫游资费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起按新的C—C国际及港澳台资费标准执行。此外,天翼国际卡(新)的**133业务资费按照所在漫游国家和地区接听标准执行。
C-C指中国电信移动业务用户漫游至CDMA网络服务国家使用CDMA网络服务,而C-G指中国电信天翼国际卡用户漫游至GSM网络服务国家使用GSM网络服务。由于网络技术原理不同,C-C和C-G的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呼叫转移服务资费不同,分别为如下标准:
(一)C-C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呼叫转移资费标准
用户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时,注册到当地CDMA网络,发生了呼叫转移通话(包括无条件呼叫转移和有条件呼叫转移)。
资费标准为:基本呼叫转移费0.1元/分钟+用户归属地主叫拨打转移地的资费标准。
(二)C-G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呼叫转移资费标准
用户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时,注册到当地GSM网络,发生了呼叫转移通话。
无条件呼叫转移资费标准为:基本呼叫转移费0.1元/分钟+用户归属地主叫拨打转移地的资费标准。
有条件呼叫转移资费标准为:漫游拜访地接听资费标准+漫游拜访地主叫拨打转移地资费标准。(左诚)
公告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改善客户感知,使客户享受到“更优惠的资费,更广泛的覆盖”,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决定于 2010年12月1日起,推出与沃达丰公司合作的天翼国际卡(新),按新卡新资费、老卡老资费的原则,对天翼国际卡(新)、原天翼国际卡、**133业务、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呼叫转移业务制定了如下资费标准:
一、 C—G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资费标准:
(一) 与沃达丰合作推出的天翼国际卡(新)执行新的C—G资费标准,具体资费标准见附件1。
(二) 原与香港和记公司合作推出的天翼国际卡维持原有C—G资费标准不变,具体见中国电信〔2010〕210号文件。
二、 C—C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漫游资费标准:
所有天翼用户的C—C漫游资费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起按新的C—C国际及港澳台资费标准执行,具体资费标准见附件2。
三、 **133业务标准资费:
天翼国际卡(新)的**133业务资费按照所在漫游国家和地区接听标准执行,具体详见资费附件3。
原天翼国际卡的**133业务资费仍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具体见中国电信〔2009〕38号文件。
四、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呼叫转移业务资费标准
所有天翼用户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呼叫转移通话均按照本次制定的呼叫转移资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资费附件4。
以上资费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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